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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
发布时间:2011-10-24    浏览次数:2107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多年来,我国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将环境保护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不断加大解决环境问题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产业结构和布局仍不尽合理,污染防治水平仍然较低,环境监管制度尚不完善等原因,环境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国务院近日下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文件指出,国务院将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对生产符合下一阶段标准车用燃油的企业,在消费税政策上予以优惠。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研究调整进出口关税政策。

相关规定:《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

(三十四)健全税收支持政策。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选择防治任务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国税发[2011]56号)

深化财产行为税制改革。选择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42)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强化经济和法律手段。充分发挥差别电价、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等价格机制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作用,落实和完善资源及环境保护税费制度,强化税收对节能减排的调控功能。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03号)

推进税收制度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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