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出台《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此,我国财政票据管理有了“全国统一标准”,将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保障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该《办法》对财政票据的定义和种类,财政票据主管部门及其职责,财政票据管理要求,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要求,监督检查及罚则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办法》是财政管理改革和财政票据管理工作不断发展的客观需要。一方面,随着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强化和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制度改革的推进,财政票据“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财政票据管理理念不断更新、票据种类更加广泛、管理方式更加多样、监管要求更加严格。这些新的理念、种类、方式、要求迫切需要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予以确定。另一方面,现行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财政改革和票据管理的需要,随着工作形势发展也逐渐暴露出管理规定不够全面、不够统一、法律级次较低等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在总结财政票据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一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法律层次较高、综合性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