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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要求央企做好2010年财务决算
发布时间:2010-12-7    浏览次数:1875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为做好中央企业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决算管理,推动中央企业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经营管理和出资人监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近日,国资委制定发布了《2010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

国资委要求各央企要高度重视财务决算管理工作,加大工作组织力度,扎实决算基础工作,积极消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严格遵守财务决算工作纪律,做好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

国资委要求各央企要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强财务决算审计质量管理。一是对年度财务决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数量和审计年限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更换,由集团总部按规定统一招标选聘。二是对集团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量达不到50%的,要逐步扩大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范围,对于多地同时上市的企业要尽力统一年报审计机构,减少重复审计。三是对特殊子企业、境外子企业经备案同意采取内部审计方式的,要严格按照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要求实施审计,规范出具审计报告。四是积极配合审计机构规范履行审计程序并公正发表意见,对审计意见存在异议未进行调整的,应当在财务决算报告中做专项说明,存在较大分歧的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不得干预注册会计师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五是对所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质量要严格把关,做好审计质量评估,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审计结果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国资委报告。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20101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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