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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放行非金融机构赴港发行“点心债”
发布时间:2012-5-14    浏览次数:1899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发改委8日发布《关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赴港发债企业的标准、发债流程以及相关事项明确具体标准。这意味着未来境内企业点心债的发行将常态化和规范化。

新规对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境内非金融机构资质的要求包括: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募集资金投向应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政策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所需相关手续齐全;已发行的所有企业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这意味着,凡是符合上述要求的境内非金融机构,原则上都可以申请赴港发债。发改委表示,债券募集资金应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来源:深圳特区报20125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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