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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起式基金有望破茧 成立门槛5000万
发布时间:2012-5-7    浏览次数:1917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证监会2012年5月4日发布《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同时上报多只基金的募集申请。为将来实行基金产品注册制度预留空间;考虑在国内引入发起式基金,对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且设置锁定期的基金,降低其合同生效备案门槛至5000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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