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新股发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引用独立第三方风险评析机构的目的是服务中小投资者。
证监会指出:引入独立第三方对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风险评析,旨在为中小投资者在新股认购时提供参考,帮助中小投资者更加准确、深刻地判断发行人的风险。风险评析报告重点对拟上市公司的风险进行评析,不对投资价值进行判断,不荐股。新股风险评析相关工作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具体组织开展,相关费用由协会和交易所承担,不增加市场主体的费用负担。同时,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出台自律规则,将加强对第三方独立评析机构的监管,保证评析机构的独立性和评析意见的客观性。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