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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1-10-17    浏览次数:1891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据财政部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就企业取得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中,对企业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里所指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相关法规: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

(来源:财政部    201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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