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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A股交易相关收费大幅降低
发布时间:2012-5-7    浏览次数:1594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2012年4月30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宣布,降低A股交易的相关收费标准,总体降幅为25%。调整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A股交易经手费将按照成交金额的0.087‰双向收取;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A股交易过户费将按照成交面额的0.375‰双向收取。同时,为了优化证券交易所收费结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本规模分档收取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并对创业板公司实行减半收取。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将于6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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