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计条例》日前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上海市审计机关成立以来第一部地方性审计法规,包括了多条创制性规定。例如上海针对实际情况,通过立法将对国有、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审计纳入审计事项范围,为审计机关加强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督,更好地服务于“走出去”战略提供法制保障。
(来源:新华网2012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