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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08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网络投票规则
发布时间:2008-10-14    浏览次数:1001098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财政部“2008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

网络投票规则

 

1.投票时间:2008年10月20日00:00至11月20日24:00。

2.投票对象:主办单位确定的201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候选人分为五个系列:会计工作系列、总会计师系列、注册会计师业务系列、会计科研及教育系列和会计管理工作系列,每个系列候选人排在同一页面,网页打开时,候选人排序随机产生。

3.投票人资格:年满18岁以上的公民凭个人身份证均可参加网络投票。投票人可以选择网络投票或报纸投票,但两者只能选择其一。如果重复投票,投票系统将通过验证身份证号的方式,对重复投票者予以删除。

4.投票步骤:
       第一步 登录中国会计学会网站(www.asc.net.cn),点击“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投票系统”。
       第二步 阅读网络投票规则,选择投票系列,投票人可选择一个、两个、三个、四个或五个系列;点击候选人照片,阅读候选人事迹简介。每个系列必须投10票,多投或少投均无效。投票一旦提交,将不可修改。
       第三步 输入投票人真实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目前所在部门或省份。对不真实的信息,投票系统将通过验证身份证号的方式予以自动删除。
       第四步 查看投票结果,即当前本系列候选人的得票。

5.主办单位承诺:为确保投票数据的公平、公开、公正,主办单位将聘请北京中信公证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5260115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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