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6月28日发布的《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和《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沪深两所对原《上市规则》涉及退市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7月7日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对原规则中的退市和停复牌等内容进行了修订,上述两个新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上市规则》修订的重点主要涉及现行的退市制度和停复牌制度,同时取消了股东大会召开日的全天停牌和股价异常波动公告日的例行一小时停牌的两项停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