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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支持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发布时间:2010-2-20    浏览次数:3411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商务部网站10日消息,商务部等十部门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着力培养一批国际文化市场竞争主体,鼓励、支持和引导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并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提供金融支持。

  《指导意见》提出,要着力培养一批国际文化市场竞争主体,鼓励、支持和引导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和发展一批实力雄厚的外向型大型文化企业,使之成为文化出口的主导力量。创造平等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保障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依法获得出口经营资格,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并与国有文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由于我国文化产业刚刚起步,在资本、技术、市场等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分析人士指出,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有利于推动中国文化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

  培育文化贸易品牌、加强营销能力建设、提升运用现代高新技术的水平、积极发展新兴业态等是《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0年2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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