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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深化财税体制及能源价格改革
发布时间:2012-4-2    浏览次数:2101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据中国政府网27日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意见要求,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完善分税制,健全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稳步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及国债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消费税制度。全面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从价计征范围。以上部分由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负责。

意见还提出,要深化价格改革。稳妥推进电价改革,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完善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定价机制。逐步理顺煤电价格关系。完善成品油价格改革,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和调整各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展碳排放和排污权交易试点。以上部分由发改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电监会、能源局等负责。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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