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2012年8月12日发布公告,宣布废止《关于做好特别处理上市公司恢复正常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等5件证券期货类规章。
证监会公告称,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按照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工作安排,证监会对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规章5件,分别是:《关于做好特别处理上市公司恢复正常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关于授权证券交易所对面临退市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进行调查处理的通知》、《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和《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金融时报 201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