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圈入今年“小金库”检查范围
日前,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公开发言称,今年将在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回头看”工作的同时,圈定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2010年“小金库”检查范围。
其中,接受“小金库”检查的社会团体主要指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检查重点主要包括行业性社会团体;有政府资助特别是有财政拨款、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特别是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有举报线索、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财务会计工作基础薄弱、工作走过场以及过去监督检查存在问题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
而经国务院批准不登记和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的、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核算的单位不纳入今年的治理范围。
在开展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检查时,将对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先进行试点工作,会特别增加前期调研和动员部署两个步骤。
据悉,今年的“小金库”检查仍然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另外,上述负责人强调,今年的“小金库”检查一方面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另一方面要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尤其对顶风违纪设立“小金库”的,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都要受到严肃处理,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为保证“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在原有10个成员单位的基础上新增了民政部、国资委、证监会、保监会等4个成员单位。
以上单位都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网址,对举报有功单位和人员的奖励由去年“按照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罚款合计金额的3%-5%”调整为今年将“按照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的3%-5%”,给予举报人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从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
截至目前,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发现“小金库”24877个,涉及金额122.42亿元。全国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受到行政处罚842人,组织处理413人,党纪政纪处分1035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22人。
另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也将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研究建立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来源:中国会计报 作者:罗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