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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创新监管手段 最大限度放松证券业管制
发布时间:2012-5-14    浏览次数:1853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于58日闭幕。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出席闭幕式并讲话。庄心一在讲话中指出:推进证券行业创新发展是个系统工程,监管部门也要顺应形势,及时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手段,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放松行业管制。既为证券公司创新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积极营造良好环境,又继续推进证券行业对外开放,促进行业整体服务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庄心一表示,下一步监管改革的主要思路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正确的监管理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监管公信力;二是在守住监管底线的前提下,包容失败;三是完善监管手段和方法,减少审批,加强事中监测和事后问责,特别是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业诚信建设;四是要全力支持行业创新发展,始终如一、坚定务实地做好相关工作。

庄心一强调,与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满足企业居民多元化投融资需求相比,与银行、信托等金融同业和国际先进投行相比,当前我国证券业能够为市场提供的金融产品、交易工具、中介服务都太少。全行业必须把握发展机遇,加快创新发展,着力提升中介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在新时期、新阶段的核心竞争力。证券业的创新发展要自觉吸取经验教训,实事求是、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确保正确的方向和原则:一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二是坚持资本市场中介服务的基本属性;三是坚持立足公司自身的发展;四是坚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五是坚持创新发展和内控管理协调并进

(来源:证券之星20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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