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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就修订注册税务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1-8-22    浏览次数:2018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为了更好地发挥注册税务师在税收征管中的积极作用,健全纳税服务体系,适应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权下放省级税务机关行使的需要,结合总局机构职能调整,纳税服务司对2005年底出台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14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税务总局网站

(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进入意见征集栏点击“《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5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201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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