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中国证监会就草拟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近期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拓宽了专户的投资范围,对从事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此项业务。
《暂行规定》共4章39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子公司的界定。二是规定了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申请材料。三是完善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四是加强子公司的管控。五是明确了子公司的日常监管和法律责任。
(来源:证监会 201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