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稳增长和财税收入大幅下降的双重压力之下,征“过头税”和变相减免税的苗头同时出现。在地方的税收征管中,前者是用来招商引资,后者则是为了完成税收任务。财政部部长谢旭人8月29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运行情况报告时说,今年要狠抓增收节支工作,坚决不收“过头税”,同时严禁变相减免税。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当前税收征管中很少出现超过法定税负征收“过头税”的行为,税务机关绝大部分“过头税”都是变相和隐蔽的。最常见的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提高征收率,并加强征管力度。有时还会采用提前征收的方式,和企业商量将下一年部分税收提前到今年征收,以完成今年的税收任务。更加隐蔽的一种“过头税”,是税务部门在核定税收优惠的税制要素时设置高门槛,把一些本来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排除在外,这在认定高科技企业方面很常见。
谢旭人表示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同时,要求税务部门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但严禁擅自减免或缓征税款,严禁越权为招商引资项目减免税,或采取先征后返等方式变相减免税。根据中国的税法,所有与税收减免相关的权力全部收归中央,地方政府只在个别税种上有调节征收率的些许权力。但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往往给资本方开出非常优惠的税收减免条件,最常见的便是先征后返,这本质上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同时,谢旭人强调严格非税收入的管理,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切实依法依规征收,坚决防止虚增非税收入和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情况的发生。随着中国经济增速的下滑,各级政府都感受到近年来少有的财政压力,在主体税种增幅大幅回落的情况下,非税收入也在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财源之一。今年以来,包括超速罚款在内的非税收入增速大大超过财政收入的整体增速,成为政府的重要财源之一。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