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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拟通过财务管理整治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11-8-1    浏览次数:1462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保监会22日发布《保险公司财会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从规范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多方面规范保险公司财会行为,以治理市场不规范行为,防范和化解风险。

保监会表示,近年来,市场上出现的大案要案、恶性竞争、数据不真实的问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部分公司财会工作薄弱、内控不严,给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温床。通过规范财会工作,从制度上防范财务造假行为,切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资金来源,能有效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和行业健康发展。

《指引》对保险公司财会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要求。一是规范资金管理,要求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集中支付”和“零现金支付”制度,堵塞资金管理的漏洞;二是加强会计监督作用,要求保险公司建立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财会部门、内部审计、监事会职责分工明确的内部会计监督机制;三是规范银行存款的存放,要求保险公司在一家非全国性商业银行、所有非全国性商业银行、关联方的存款分别不得超过银行存款总额的20%、60%和40%。

《指引》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资质和交易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保险公司通过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和所有第三方支付公司划转的资金量,分别不得超过公司资金总量的20%、60%。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1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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