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的《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正式实施,意味着以中外合资形式存在的“四大”将启动本土化转制,“四大”合作所将依法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新注册的事务所要求有25名以上符合规定的合伙人、100名以上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对此,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杨敏5月23日表示,“四大”本土化转制符合国际惯例,中国不仅没有迫使境外合伙人退出,而且周全、稳妥地安排了过渡期方案。本土化符合“四大”在华发展战略,不会降低“四大”事务所审计质量。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杨敏指出,转制方案高度重视转制后的事务所质量控制。“四大”事务所转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进一步强化了事务所的执业责任,有助于增强事务所风险防范意识。同时,转制后的事务所成为“四大”国际在中国的成员所,遵照中国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四大”国际专业标准执业,不仅需要接受中国政府、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也要受“四大”国际的指导和监督。杨敏表示,转制后事务所合伙人结构会逐步有所变化,但其核心管理层的调整是渐进式的,“不会影响事务所经营管理大格局”。
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刘光忠指出,合伙人具备所在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是国际惯例。“四大”在绝大多数国家的成员所均由本土合伙人管理和控制。尽管如此,中国推进本土化转制并没有“一刀切”,而是对现有不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境外合伙人给予5年过渡期安排,体现中国政府最大的诚意和善意。“周全稳妥地安排该类合伙人,既体现本土化的本质要求,又尊重境外合伙人的历史情况,是本土化转制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刘光忠表示,转制方案作出两项过渡性制度安排,就是为了避免转制工作“硬着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