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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部分进口物品完税价格有所调整
发布时间:2012-4-24    浏览次数:1880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海关总署发布2012年第15号公告,公告称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国务院20111月批准调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6号公布),海关总署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自2012415日起执行。
海关总署强调,其公布和实施的第15号公告对进境物品进行了细化归类,对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进行了调整,但并未涉及进口物品税率的调整。新规中大部分高端滋补品及化妆品的完税价格都有大幅提升,如燕窝、冬虫夏草等每千克的完税价格分别从每千克1.5万元和5万元上调至3万及10万元,香水等化妆品完税价格也明显上调,而调低了部分数码产品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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