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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股IPO可直接定价
发布时间:2012-5-29    浏览次数:1946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521日下午,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对外公布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事实上,本次《办法》的修订正是此前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在法规层面上的完善,而《办法》所针对的恰恰是发行和承销制度这一改革重点。此次办法首先是针对《指导意见》涉及发行与承销管理的有关要求做了具体体现,使之进一步可操作化。引入个人投资者参与询价等《指导意见》内容均在法规层面得以确定。而《办法》最引人瞩目的莫过于对定价方式的改变。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较之前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的单一模式,此次《办法》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除了以询价方式定价,也可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1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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