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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及时提出对策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布时间:2012-4-16    浏览次数:1784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国家发改委411日表示,将着重营造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引导和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认真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势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产业发展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信息引导,提出对策措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扩大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规模,发改委新批复了41只创投基金的设立方案,吸引社会资本70多亿元。

国家已出台《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指引》等一系列政策,促进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创新。此外,还在高校增设了25种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处置权和收益权、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改革等试点政策,加快夯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人力储备。

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着重营造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引导和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认真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势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产业发展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信息引导,提出对策措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来源:上海证券报20124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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