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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协议启动 台进口产品享优惠
发布时间:2011-1-4    浏览次数:995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201111日起,《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正式启动,占目前汕头自台湾进口商品四成以上的早期收获产品和少量出口早期收获产品将分阶段享受优惠税率,这进一步拉动汕头对台湾进出口贸易的增长。

据汕头海关统计,2010111月,我市对台湾省进出口总值为3.5亿美元,比上一年同期增长17%。据了解,海峡两岸同意对《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一》所列产品实施早期收获计划,其中大陆对包括化工产品、汽车配件等十类539项原产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台湾将对包括石化产品、机械产品、纺织产品及其他产品等四类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降税,早期收获计划产品的协议税率将从201111日开始最多分3次降为零。

听到这一消息,在汕头经营阿里山茶叶多年的台商吴小姐表现得十分高兴,她告诉记者,这对促进汕台两地经贸往来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吴小姐表示,在税率方面的优惠能提高台商进口台湾产品的积极性,两地经贸合作的空间更大。接下来,她还准备进口一些阿里山的特产到汕头来。

(来源:新浪网201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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