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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
发布时间:2012-7-31    浏览次数:1860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6日部署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时指出,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谢旭人还指出,下半年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加强交易环节和持有环节相关税收征管,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在当日举行的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上,谢旭人表示,下半年要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这些政策主要包括:落实和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快和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落实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完善促进流通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稳定支持外贸的财税政策等。谢旭人强调,下半年要发挥财税政策调控优势,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今年以来,尽管经济已经局部显露出企稳回升的苗头,但至少从目前来看仍较为疲弱。在稳增长和控物价的双向压力下,市场期待宏观调控政策表现出更大的前瞻性和灵活性,保证中国经济平稳软着陆。年初,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曾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是应对经济形势变化的重大决策。2012年我国经济运行的基本面是好的,但面临的形势将更为复杂严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既有必要,也有可能。不过,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不意味着楼市调控的放松。谢旭人明确表示,财政部门将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加强交易环节和持有环节相关税收征管,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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