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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强调要合理确定国企负责人和高管基本年薪
发布时间:2010-3-30    浏览次数:2567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中国国务院23日召开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在此次会议上发表讲话,官方媒体28日公布了讲话全文。

  温家宝说,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占有和使用公共资源、垄断资源较多的部门。近年来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垄断行业薪酬过高,与其他行业职工收入差距过大。对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规范和治理。

  温家宝强调以下几点:一要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年薪,使其收入与本企业职工收入保持合理比例;合理确定垄断行业职工收入,使其与其他行业职工收入保持合理比例。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补充保险和职务消费。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全面科学的考核,避免绩效年薪不合理增长。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收入公开制度。

  二要严格执行中办、国办2009年下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三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职工代表大会等方面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温家宝在讲话中说,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要带头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集中精力搞好主业,收缩一般竞争性领域投资,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投入,努力占领经济科技发展的制高点。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完善政策,规范国有企业在房地产领域的投资行为。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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