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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筷子将加收10%出口关税
发布时间:2010-12-31    浏览次数:1268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29日,海关总署发布了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其中规定,木制一次性筷子2011年暂定出口税率10%,该方案自201111日起实施。

该方案显示,2011年我国将对637种资源性、基础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产品实施较低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同时,将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有色金属等两高一资产品征收出口关税。此外,为规范稀土出口和缓解化肥价格上涨趋势,个别稀土产品的出口关税也将从明年11日开始有所提高。同时适当调整了化肥出口季节关税淡旺季税率适用时段和淡季出口关税基准价格。

专家指出,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可以根据每年的宏观经济情况和产业升级状况进行调整,这有利于鼓励技术创新商品的进口。此外,通过关税杠杆能够对两高一资类产品出口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从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姜煜  201012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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