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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 创新方式 因地制宜——广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收获成效
发布时间:2011-4-20    浏览次数:2088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为了贯彻落实《中纪委 财政部 农业部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10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广西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代理服务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纪委、农业厅等有关部门,深入基层、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摸索出一条符合广西实际情况的代理服务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广西代理服务工作基本情况、主要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介绍如下,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开展代理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第一,前期谋划实,奠定加快推进代理服务工作坚实基础。一是加强调研摸底。于2008年组织了覆盖全自治区的大规模大范围的调查研究工作,较全面掌握广西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情况,梳理了广西村级会计代理服务工作思路,形成了《关于广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厅党组成员范世祥总会计师还在《财务与会计》上发表了《对广西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若干问题的思考》,指出了广西开展代理服务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力量分别到南宁、贵港、百色等市的代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村干部、村会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政策辅导,确保各项政策制度深入人心,参战人员业务过硬,代理服务工作平稳推进。三是加强协调沟通。财政厅主动联系自治区纪委、农业厅、民政厅,统一了自治区村级会计代理服务工作目标、原则和要求,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桂财会〔201041号),明确了近五年广西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分工职责、组织形式、制度建设等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代理服务工作铺平了道路。

  第二,推进速度快,代理服务工作完成进度超过预期目标。据统计,2010年广西实行代理服务工作的行政村比2008年增加了2314个,达到4589个,增长101.71%;设立代理服务机构的乡镇达367个,占自治区乡镇总数的32.59%,为完成自治区十二五规划关于全区要有80%以上的行政村实施代理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打下了扎实基础,开了个好局。

  第三,工作力度大,乡镇代理服务机构组成结构呈现新变化。广西代理服务工作主要由乡(镇)财政所、农经站和乡(镇)专设服务机构等三类机构承担。由于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加大了工作力度,赢得了百姓信赖,由财政所进行代理的行政村数量明显增多,从2008年的251个行政村猛增加到目前的3500个,占所有纳入代理服务工作行政村的76.15%,成为三类代理服务机构中服务对象最多的一个,业务量也由2008年的排名第三上升为第一,以财政所为主体的代理服务工作趋势或格局已经显现。

  第四,经费投入足,代理服务机构会计电算化普及程度较高。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会计电算化工作,充分认识会计电算化在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加强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财力极为有限的情况下,为代理服务机构配置了计算机、打印机等会计电算化设备,全区代理服务工作会计电算化的普及程度保持在较高水平。截止目前,广西已有262个代理服务机构实行会计电算化,占全区代理服务机构的71.39%

  第五,资格管理严,代理服务机构中持证上岗人数明显增加。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从业资格考试以及代理服务机构转化等方式,广西逐步消化地处偏远、人员素质低、代理服务机构人员持证上岗率低的不足。目前,广西代理服务机构中从事代理记账的会计人员有726人,其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有546人,达到代理服务机构会计人员总数的75.21%,持证上岗情况较2008年有较大改观。

  二、开展代理服务工作的主要成效

  第一,代理服务机构和试点村集体财会工作迈向制度化、规范化。各试点地方对照统一的岗位责任制、操作流程制度等十一项管理制度,大力规范代理服务工作,提高了村集体会计核算工作和内部控制质量和水平,农村比较普遍的流水账包包账(狗肉账)断头账糊涂账等问题得到初步遏制,村集体财会工作逐步迈入制度化、规范化阶段。

  第二,推动了基层组织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代理服务工作为村民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打下良好基础,有效地发挥了村民理财小组监督职能,群众因集体资产财务纠纷上访的现象明显减少,有利地维护了农村稳定,推进了基层民主建设。

  第三,扩大了代理服务工作内涵和范畴。广西代理服务工作在贯彻落实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基础上,把农村三资管理和财政惠农补贴资金财务管理纳入了代理服务范畴,积极探索双委托制度。

  第四,建立了联合统一的指导管理机制。形成了由自治区纪委牵头负责组织、协调,财政部门着重负责政策制定、指导及监督,农业部门积极做好农村基础服务工作,各部门取长补短、紧密配合、信息共享、政策思路统一的,务实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广西代理服务工作尽管开局不错,但由于地处少数民族偏远地区,基础设施薄弱,人员整体素质仍然不高,加之经费紧张,要实现继续加快全面推进,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任务依然非常艰巨。同时,代理服务机构定位和性质目前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其人员业务整体水平依然偏低,需要广西进一步深入调研、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逐个破解。为此,广西财政厅提出了如下工作计划:

  第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进一步宣传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村级财务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采取典型示范、经验介绍、现场参观等多种方式,引导农民群众了解代理服务的内容及其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使其看到代理服务工作的优势和好处,自愿将村财务会计纳入代理服务工作,加快代理服务工作全面开展。

  第二,继续完善联合工作机制和组织方式。继续在自治区党委、纪委的指导下,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组织方式,尽可能在人、财、物方面得到相应保障。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充分发挥财政、农业部门的各自优势,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共同努力完成这项艰巨的工作任务。

  第三,结合三资管理促动代理服务工作。结合目前开展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工作,加强村级财务会计监督检查,加强对代理服务机构的监管,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对代理程序不规范、代理手续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力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继续巩固代理服务的各项基础工作。一是督促完善村集体的报账制度、备用金制度、村财务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定期公开制度等各项制度。二是督促规范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三是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票据管理,统一管理、统一印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报销表格、内部结算凭证,规范票证的使用行为。四是选取试点,探索建立健全电算化管理和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代理服务工作等新工作模式。

  第五,加强农村财会业务的培训。将组织开展农村财会业务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性基础工作来抓。围绕代理服务工作目标,督促各地安排落实好专项培训经费。结合财政支农政策的培训,加强与农业部门的配合,继续深入开展农村财会业务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中介团体、会计学会、教育机构的作用,重点培训县级师资力量。

  第六,加大对代理服务工作的支持力度。一是财政部门形成内部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工作思路和机制;二是统一编制提供市县财政部门培训县级师资班专用的通用教材;三是尽快出台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的管理要求;四是设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专项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解决基层政府在开展代理服务工作中经费不足问题;五是组织相应的专题培训,提升代理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来源:财政部会计司  2011年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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