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4月17日消息,财政部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印发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将同时废止。新《办法》对金融企业用以弥补风险和损失的准备金实施“动态”计提,将金融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准备比例由此前的1%提高至1.5%。《办法》还调整了潜在风险估值的计算公式,将正常类资产的风险权重下调,次级类的从25%上调至30%,可疑类的从50%提升至60%。并强化了对金融企业的准备金管理,首次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村镇银行系纳入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