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5月22日发布《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南,这标志着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试点正式启动。深交所将从2012年5月23日起先以书面形式接受发行人备案申请,发行人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品种有望于6月中旬推出。
《办法》明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为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要求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作为完全市场化的信用债券品种,对发行人没有净资产和营利能力的门槛要求。中小企业私募债采取备案制发行,交易所在接受备案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私募债券提供转让服务。转让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得低于5000张或者交易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
(来源:大众证券报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