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会计师事务所首次公开募股(IPO)业务审计程序,提高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制定了《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风险》(讨论稿)。讨论稿针强调IPO审计监管,向发行人利润操纵“动刀”。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4号文件在征求相关机构意见之后,将尽快完善并予以发布。
(来源:证券时报201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