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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师协会发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1-9-14    浏览次数:2013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行业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要求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不断提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质量,深化行业诚信建设,中注协近日制定并发布了《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会协[2011]52号)。

这里所称的年报审计监管,是指中注协对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行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实施的全程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

中注协指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应当贯彻风险导向理念,以跟踪和监控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为核心;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提升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为目标;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的评价、预警和防范为重点。

中注协将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支持和帮助注册会计师坚持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与立场,切实督促和引导事务所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深化诚信道德建设、强化质量风险管控,不断提升行业的整体执业质量。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应当坚持事前事中监控与事后报备分析相结合,分类指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逐日跟踪分析与定期披露相结合,年报审计监管结果与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相结合。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将由中注协业务监管部室负责。中注协业务监管部室设置专门岗位,指派专人负责年报审计监管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记录。

中注协为确保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质量,应当注意发挥行业专家的作用,并逐步建立年报审计监管信息库,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支撑。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201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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