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论文摘要:
财务总监一般由产权部门选派,通过一定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承担监督国有资产营运、重大投资以及审查会计报表等职责,对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实行与总经理联签制度;财务总监的工资、奖金与所在单位分离,以保证其实行会计监督的独立性;委派部门对被委派的财务总监定期考核和轮岗。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国有资产终极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分离后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和营运有序进行的内在要求,是我国产权制度改革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财务总监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产物,赋予了现代企业制度为显著特征。在企业内部财务总监具备两大基本职能:一是对公司经营战略提供财务决策支持;二是代表所有者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管。我国引入财务总监制度似乎比较强调后者,是对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等沉疴固疾的“新式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