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论文摘要:
美国颁布SOX 法案后,日本也于2006 年制定了金融工具交易法,要求上市公司在提交有价证券报告时同时提交企业内部控制报告,并要求所提交的内部控制报告必须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为了顺利实施该项法律,日本金融厅企业会计审议会于2007 年制定了内部控制报告准则。该准则中包括了内部控制的概念框架,并对有关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的程序和方法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规定充分考虑了国际协调、本国国情、时代发展的需要,也包含了为降低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成本所采取的对策。从2009年7 月末披露的内部控制报告总体上看,审计人员在首次执行准则时比较尊重了管理者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