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论文摘要:
一个世纪以来,会计界和学术界对商誉会计的普遍关注,充分体现了该领域问题的复杂和实务界的迫切需求。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自创商誉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在企业中得到充分体现。如果不及时确认或等到企业发生产权交易时再确认,实际是没有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情况。自创商誉作为反映企业具有较高盈利能力(或亏损)的信息,若不及时提供给信息使用者,则既不能满足经营者正确报告受托责任的要求,也不能满足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的要求。沿用传统财务会计的理论和方法,在会计上只确认外购商誉,而不确认内部自创开发的商誉,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着缺陷。本文摒除外购商誉,合理重构传统商誉会计理论,探讨传统会计理论对自创商誉的影响,提出知识经济条件下对自创商誉的重新定位和自创商誉的披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