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研究》2025年第3期
“单层制”模式下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现状、困境与改进
关 键 词:
新《公司法》,单层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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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修订后的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正式实施,首次在法律层面建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开创了“单层制”的公司治理模式。依照新《公司法》,公司可以自主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进而全面承接监事会职权。然而,由于新《公司法》规定仍存不足,导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面临机构设置独立性弱、成员准入标准模糊、职权行使欠缺保障、议事规则亟待完善等现实困境,阻碍了“单层制”模式下审计委员会功能的发挥。基于此,有必要从强化独立地位、明确专业要求、夯实履职保障、细化议事规则等方面探索改进之道,强化审计委员会功能支持,真正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